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,按照《山西省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措施》《山西省礦山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(2024—2026年)》部署要求,省應急管理廳決定從2024年9月起至2025年8月,在全省礦山企業(yè)開展新一周期“體檢式”精查工作。
新一周期“體檢式”精查工作采取企業(yè)主動自查、市級全面“體檢”、省級督促指導同步開展的方式進行。檢查圍繞礦山依法經營情況;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立和落實情況;安全管理機構建立運行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及落實情況;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使用情況;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情況;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情況;隱患源頭治理和重大事故隱患零報告情況;全員安全素質提升情況;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實施情況;礦山企業(yè)自查自改情況等十個方面開展。
在企業(yè)主動自查方面,全省所有正常生產建設礦山要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自查,10月底前要對自查發(fā)現(xiàn)的問題隱患整改到位。在市級全面“體檢”方面,各市應急局要采取直接實施、分級開展等形式,選聘高水平專家,扎實有序高質量推進“體檢”工作,于2025年8月底前完成轄區(qū)所有正常生產建設礦山全覆蓋。在省級督促指導方面,將成立“體檢”工作督查組,對各市礦山“體檢”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。抽查各市礦山“體檢式”精查報告,報告不合格率不超10%的,要對涉及礦山重新“體檢”;不合格率介于10%到30%之間的,要對編制不合格報告的“體檢式”精查組所查礦山全部重新“體檢”;不合格率達到30%及以上的,要對全市“體檢”報告全部重新核查。
省應急管理廳要求,各級“體檢式”精查工作組要堅持檢查與服務并重,對“體檢”發(fā)現(xiàn)存在威脅人身安全重大事故隱患的礦山,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建整頓,并掛牌督辦;對存在其他隱患的礦山,責令限期整改,逾期未整改的,一律頂格處罰;對礦山自查發(fā)現(xiàn)、主動報告并積極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,依法從輕或不予處罰;對安全隱患假整改、假落實的進行嚴肅通報,對造成嚴重后果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,嚴格依法依規(guī)追責問責。